~週五搭乘統聯 瞧見滴~


統聯站上找來資料如下 ↓

行李及腳踏車規範:
1.隨身行李大小為150立方公寸,約為ㄧ般小型拖式行李 箱大小,但過長(1米以上)、過大、過多、過重(15 公斤以上)之行李,本公司得以婉拒乘車。 2.行李皆需以完整之箱、袋裝置,因此無法攜帶腳踏車上車。 3.有惡臭會或有安全顧慮(如汽油或易揮發液體)等物品 不得攜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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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ng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